为什么它是工程验收的上位依据
该规范属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它不是可由委托双方自行选择的普通推荐性文件,也不等同于针对日常居住空气质量评价的 GB/T 18883-2022。
室内空气污染物限量
| 污染物 |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 |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 |
|---|---|---|
| 氡 | ≤150 Bq/m³ | ≤150 Bq/m³ |
| 甲醛 | ≤0.07 mg/m³ | ≤0.08 mg/m³ |
| 氨 | ≤0.15 mg/m³ | ≤0.20 mg/m³ |
| 苯 | ≤0.06 mg/m³ | ≤0.09 mg/m³ |
| 甲苯 | ≤0.15 mg/m³ | ≤0.20 mg/m³ |
| 二甲苯 | ≤0.20 mg/m³ | ≤0.20 mg/m³ |
| TVOC | ≤0.45 mg/m³ | ≤0.50 mg/m³ |
限值来自规范表5.1.2。Ⅰ类包括住宅、医院、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、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等;具体分类应以项目实际用途和规范原文为准。
规范不仅要求末端检测
- 按顺序控制场地土壤氡、空间布局、主体和装修材料、通风及净化;
- 进场材料应查验相应污染物或放射性检测报告;
- 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和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等项目对材料抽查有更严格要求;
- 工程竣工交付前必须检测,不符合限量的工程严禁交付使用。
报告核对重点
除限值外,还要核对建筑类别、抽样房间、背景值处理、材料资料、采样条件和检测机构能力。规范规定除氡外,污染物测量值应扣除室外上风向空气中的测量值,不能只比较一张脱离现场条件的结果表。
资料来源与更新说明
最近资料核验:2026-09-02。标准、政策和检测方法可能更新,引用或正式委托前请再次核对现行文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