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准与政策

GB 50325-2020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

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适用对象、限值和采样条件。

什么时候使用

新建、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,应依据该标准及现行工程管理要求进行。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医院病房、老年人照料房屋等通常属于控制更严格的Ⅰ类民用建筑工程。

验收限值

污染物 Ⅰ类 Ⅱ类
≤150 Bq/m³ ≤150 Bq/m³
甲醛 ≤0.07 mg/m³ ≤0.08 mg/m³
≤0.15 mg/m³ ≤0.20 mg/m³
≤0.06 mg/m³ ≤0.09 mg/m³
甲苯 ≤0.15 mg/m³ ≤0.20 mg/m³
二甲苯 ≤0.20 mg/m³ ≤0.20 mg/m³
TVOC ≤0.45 mg/m³ ≤0.50 mg/m³

上述数值来自标准表6.0.4。Ⅰ类、Ⅱ类的判定和抽样数量必须结合完整标准执行。

采样条件不能随意改

采用集中通风系统的工程,应在通风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检测;采用自然通风的工程,标准规定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。氡的检测条件另有要求。不能把某一个标准的准备时间套用到所有检测。

与 GB 55016 的关系

GB 55016-2021 是全部条文必须执行的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;GB 50325-2020 提供民用建筑工程污染控制和验收的详细要求。两者规定不一致时,应执行 GB 55016-2021,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现行管理要求。

验收不是只看一张结果表

还应核对工程材料和装修材料检测资料、抽样房间数量、点位设置、检测方法、报告真实性及机构许可范围。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时,不得把“治理后再说”当作合格验收结论。

资料来源与更新说明

最近资料核验:2026-09-02。标准、政策和检测方法可能更新,引用或正式委托前请再次核对现行文本。